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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7日   访问次数: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我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旨在表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文明校园创建作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是对学校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学校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一荣誉将进一步激励学校全体教职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站在新的起点上,学校将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丰富内涵,拓展空间,创新形式,努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和政法教育特色的精神文明名片。持续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以文明促发展,为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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