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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滨河校区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4

项目概况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滨河校区食堂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以下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 28 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FZYXY-HQ-2026-ST-002

项目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滨河校区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食堂服务:滨河校区作为实训基地开展教学及培训工作,固定在校生人数总体较少(2026年上半年:182人),受外部影响变动性较大,建议投标人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2 月 14 日至 2026 年2 月 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人民币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28 日 09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滨河校区会议室,供应商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在线提交,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营业执照;(上传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上传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格式自拟);(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报名时需上传上述资料,资料不全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

2.受理质疑电话:0311-87115593

3.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及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780-9998)进行免费注册。

4.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街道滨河街1号

联系方式:胡子敬0311-8711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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