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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带头人何时换届的答复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7

教务处对“知名不具”老师在院领导信箱提出的关于专业带头人何时换届的问题作以下答复:

1.依新修订的《专业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以学年为单位换届,而非自然年。

2.专业带头人选拔需待新生报到并调整专业后,依实际开设专业来定。

3.专业带头人换届选拔工作已列入教务处本学期工作计划,相关通知、申报表等资料均已起草、准备就绪,待本周新生专业调整基本结束,实际开设专业数确定后,我们将于下周启动专业带头人换届选拔工作。

感谢“知名不具”老师对教务处工作的监督,我们将会在各项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让广大老师满意。也欢迎老师积极与我们沟通,对教务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赵立韬同志《关于改进学院管理工作的一些情况和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有关系部教师所提“关于完善我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建设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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