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完成报到注册入学,也未向我校提交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将不予注册学籍,现将未报到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培训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115050。
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8日。
附件: 2026级成人逾期未报到新生信息汇总表.docx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培训部)
2026年4月3日
下一条: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商贸城11间商铺整体租赁权拍卖会成交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