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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31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 号)等文件精神,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编制 2025 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数据统计周期为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日,电子版可通过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helc.edu.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 569 号,邮编:050061,联系电话:0311-87115160。

一、信息公开概述

学校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优化舆情回应及平台建设、丰富公开载体等举措,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保障社会公众及全校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紧密围绕上级决策部署与育人中心工作推进落实。目前已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察)、社会监督,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工作中,严格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原则,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渠道与方式,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前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后实时跟踪监督并把握舆论导向,以完善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持续、有效开展。

(二)落实制度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建设

学校持续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措施,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与内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相互支撑。具体举措包括: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保障,及时更新信息,确保网站内容时效性与准确性;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公开内容逐项分解、“照单公开”,明确责任单位与工作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招生、财务、采购、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联动体系,整合网站、官微、OA 系统等全媒体资源,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大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三)严格督查考核,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学校强化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长效机制,对各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将其作为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标准,倒逼责任落实。积极部署信息公开评议工作,明确要求各责任部门公开信息需符合“及时性、严谨性”等标准,并组织开展部门自评与学校评议,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在信息公开网显著位置公布监督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师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方式

官方网络平台: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专栏、预决算公开专栏、招生信息网、OA 办公系统;

内设机构平台:各内设机构网页、内设机构微信公众号;

书面及印刷载体:教育质量年报、就业质量报告、学生手册、制度文件汇编、《学思苑》内资刊物;

校内线下载体:LED 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校内广播;

会议及简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校重点工作会议、工作简报;

其他方式:各类专题会议、师生座谈等。

(二)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多渠道向校内师生及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内容涵盖关系师生利益与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学校改革发展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规章制度汇编;事业费预决算、财政拨款、学费及教育收费项目依据与标准;招生计划、政策、程序、录取标准及结果,考试规程、纪律与分数;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情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奖助学金评定标准、程序及结果,特困生学费缓交情况,学生奖惩情况;教职工奖惩、福利、岗位聘任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高校教师资格评审、评先、工资标准等情况。

2024-2025 学年,各类信息公开数据具体如下:

官方网站:发布新闻及信息 222 条;

官方微信:发布信息 228 条;

内资及简报:出版《学思苑》4 期(收录内部文章 73 篇),发布校内简报 50 篇;

OA 办公系统:发布制度、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144 份。

学校通过召开第四届四次、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工作大会,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工作例会,各内设机构每周例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并通过各内设机构每周工作安排、师生座谈等形式公开信息,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

学校以“吸引优质生源、提升学校声誉、扩大社会影响力”为目标,着力推进招生工作:盘活各类招生宣传资源,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宣传策略;招生就业处及各教学系总结学校宣传亮点,创新运用直播等方式开展宣传,做深做细做实招生宣传工作。

2.就业工作

学校将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工作,聚焦“困难毕业生、延期毕业学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工作:注重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分类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总结近年来毕业生求职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就业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及时发布违规典型案例、求职风险提示,帮助毕业生提升自我保护与依法维权能力。

3.学校财务、采购

学校财务处通过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丰富内容,提升财务工作透明度,推动依法治校与改革发展,具体公开内容:

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制度公开:通过办公系统、财务处网站等渠道,公布国家、省级及学校层面的财务管理、招标采购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财经、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保障师生知情权与监督权,规范财务收支及招标采购行为;

招标采购信息公开:依托学校采购信息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采购及重大基建工程的中标公告、补遗公告、质疑答复公告等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按教育厅统一要求(含公开模板、内容),在学校预决算专栏及时、规范公开以下信息:2025 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24 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学校“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同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财务报告进一步公开2024 年财务决算与 2025 年财务预算方案,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收费公开:通过办公系统、财务处二级网站、新生报到入学须知等渠道,公布各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按要求单独设置收费公示栏,张贴收费内容与标准,方便学生及家长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的范围,在学校主页显著位置公布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及监督方式,方便师生与社会公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开通校园“12345”热线,及时掌握并解决师生困难。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学校未收到社会公众及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公布办公电话及邮箱,主动接受师生与社会公众监督,广泛收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等形式,从“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维度,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评议。综合反馈结果,学校师生与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普遍认可与高度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4-2025 学年,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经验做法

2024-2025 学年,学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举措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部署,优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多部门协同合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主动学习兄弟高校经验,针对性研究解决信息公开领域重难点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问题

尽管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开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学校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改进: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聚焦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内容分类与标准建设,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规范;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服务效能,推动信息公开平台与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与共享,确保数据同源、发布同步;持续完善考评与督查制度,通过“纠错促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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